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3-3000-2011-0006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1-12-31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岗位标兵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2011〕767号
  • 发布日期:2011-12-3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岗位标兵活动方案》的通知
榕环保〔2011〕767号
来源: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1-12-31 00:00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争创一流业绩、
争当岗位标兵活动方案》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建设一线开展“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岗位标兵”活动的通知》(直工委[2011]106号)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12730日前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局机关党委。

 

附件: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岗位标兵”活动方案

 

 

 

二○一一年十二三十一

 

 

 


 送:市直机关党工委,存档(1)。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11231印发

 

 

 

附件: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岗位标兵”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着力‘三为’促跨越,‘马上就办’求实效”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推进、深化我局创先争优工作,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建设一线开展“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岗位标兵”活动的通知》(直工委[2011]106号)精神,制定我局 “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岗位标兵”(以下简称“双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创环保优质窗口、做为民服务标兵”为主题以“三亮三比三评”为载体通过开展“双争”活动,激励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标兵意识,树立标兵形象,在“敢为”上动真格,在“能为”上下工夫,在“有为”上见实效,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全身心投入到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中去,引导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新起点,争创新优势,推动福州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要求

把“双争”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结对三服务”、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等活动相结合,围绕环境保护中心任务,从职责和岗位特点出发,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学厦航、改作风、促发展、求实效,教育党员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勇创一流的精神状态,在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企业和服务群众中展示良好形象。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服务标准,党员干部带头做到业务服务“五个心”,即接待群众热心、听取问题细心、解答问题耐心、提供帮助诚心、解决问题真心,营造“人人有激情,时时在状态”的工作氛围,上下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环保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三、参加对象

参与此次活动的对象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及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福州市环保服务窗口、12369环保热线、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等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部门(单位)尤其要带头参加好、开展好双争活动。

四、方法步骤

“双争”活动时间从201112月开始至20127月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通过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选树典型、评选表彰等步骤,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动员部署201112月—20121月)

组织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开展“双争”活动的有关精神及相关文件,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印发《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岗位标兵”活动的实施方案》,形成人人参与、群众广泛支持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实施(20121月—20126月)

各单位要依据《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岗位标兵”活动的实施方案》, “创环保优质窗口、做为民服务标兵”为主题,以“三亮三比三评”为载体,提出“双争”活动举措,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活动计划,通过开展活动,促进环保系统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三)选树典型(20126月)

各单位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争当岗位标兵,加大先进典型挖掘力度,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荐身边的好人好事,及时发现、培育、总结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事迹,集中力量打造示范窗口,培育一批示范岗,以点带面,把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四)评选表彰(20126月—20127月)

各单位要对党员开展“双争”活动进行考核,本着“事迹先进、作用突出、好中选优”的原则,评选推荐一批先进集体和岗位标兵,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2012年七一前,局机关党委结合“一先两优”表彰“双争”活动先进集体和标兵。

五、评选标准和要求

本次活动以“三亮三比三评”为载体,将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让服务对象满意上,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于塑造良好形象,带动广大干部职工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岗位标兵,不断推进创先争优。

(一)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行公开岗位职责、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办结时限制度,公示服务标准。采取佩戴党员徽章、工作牌、服务卡和设立党员公示栏、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责任。围绕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这一目标,引导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新一轮公开承诺活动,通过设置展示板、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公布承诺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二)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自觉提升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加强行政审批大厅建设,开展文明服务、微笑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落实并执行好首问登记、一次性告知、AB双岗、限时办结等制度,认真梳理岗位重点和难点工作,提出以双争活动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看实绩、比贡献,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三)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大治治懒力度,通过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设置意见箱、网上投票,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即使评价、在线评估,及时反馈群众意见,整改存在问题。结合年终述职活动和岗位实际开展自评、互评,相互鼓励,比学赶帮。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明努力方向。

六、组织领导

“双争”活动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及时制定本单位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活动开展,定期研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以“双争”活动的开展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网络和工作简报等平台,大力宣传深化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切实在单位中营造良好的创先争优氛围。

()强化督查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参与“双争”活动作为党员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在“双争”活动中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先进典型的要及时进行宣传和推广,把富有成效的有效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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