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建设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榕民审〔2018〕40号
福州市建设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你单位提交“福州市建设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注销。
福州市建设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业务主管单位: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登记证号:51350100B21207852D;法定代表人:陈娜;注册资金:叁万元;住所:福州市五一中路54号建委内)注销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将印章销毁凭证,银行账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销凭证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公告。
福州市民政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