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自贸区福州片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闽财教〔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有关“专家咨询费”标准,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专家咨询费800元/人天-1500元/人天(税后),半天500元/人-900元/人(税后);其他专业人员专家咨询费600元/人天-900元/人天(税后),半天400元/人-600元/人标准执行。福建省内按照下限标准执行,省外按上限控制数,当地标准执行。其他经费管理事项参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41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执行。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6日
(联系人:林硕 联系电话:1596010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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