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金银饰品经营者加强计量管理的一封信

日期:2023-09-28 11:29 来源: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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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金银饰品经营业主: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又到了金银饰品销售旺季,希望你们树立长远经营理念,坚持以诚信为根本,以计量管理为抓手,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配备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你们经营用称重计量器具(如电子天平)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需登记造册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

  我省采取网络申请强制检定,网址:http://220.160.53.129:8090/enterprise;申报流程:用户注册(仅首次申报)--器具备案(仅首次申报)--器具报检--器具送检/下厂检定,咨询电话:87845050)。

  在经营活动中,要坚持做到“五不”:

  1、不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2、不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3、不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4、不能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5、不能伪造数据

  零售称重商品坚持做到“三须”:

  1、零售金银饰品须进行当场称重

  2、须按照称重计量器具的实际示值结算

  3、核称商品的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须不得超过国家法律要求的负偏差。

  一口价商品与零售称重(又称“按克重”)商品是业内经营常用模式,我们在日常监管及接诉中发现,部分经营者将两者商品混淆销售导致售后纠纷增多,我们倡议在销售过程中将一口价商品与按克重商品分区域摆放,将一口价商品与按克重商品优点、缺点及售后等信息向消费者说明清楚明白。

  请你们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加强计量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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