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5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境)外访学研修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1-23 18:33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的意见》(榕委〔2013〕20号)精神,实施“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拟开展2025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境)外访学研修项目申报工作,选送一批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访学进修,推动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研修项目人选须为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骨干,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科研能力较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访学专业必须对口,符合我市经济建设长远需求;

  (五)被选派前往港澳台地区访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一定英语基础,前往英语为母语国家访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较高英语水平(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通过BFT考试或有一年及以上在国外留学、工作经历),前往非英语国家访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较高外语水平(获得访学地认可的较高水平的外语语言证书或有一年及以上在该国留学、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新加坡等使用华语开展访学地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资助措施

  赴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进修,1-1.5个月的资助1万元,1.5(含1.5)-2.5个月的资助1.5万元,2.5(含2.5)-3个月的资助2万元。经批准延长时间的,资助金额以不超过3万元为限。资助经费用于项目培训费专项资助,核销时应出具国外访学机构开具的正规发票。访学进修人员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等原则上由选派单位负责。伙食费个人自理,也可由单位与派出人员协商后确定分担费用。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

  (二)申报所需材料:《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访学研修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5份、电子文档1份。附件材料包括:研修课题报告、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访学研修费用估算表。

  (三)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表格不得空项、漏填,不得擅自变更表格格式,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应齐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申请资格。

  四、申报程序

  (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收到本通知后抓紧组织申报。

  (二)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申报材料(附公函)报送市人社局外国专家处。

  (三)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定,提出项目立项建议,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报市政府审定,通过后公布立项项目。

  五、经费申请

  项目执行完毕后,经费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经费申请报告(需注明访学研修时间、研修内容等,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2、访学研修照片及总结。3、国外访学机构开具的项目培训费正规发票。4、在核销当年度国家、省、市其他引智计划时已提供的票据不得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境)外访学研修项目经费核销中重复提交。以上材料需于2025年12月5日前提交至市人社局外国专家处。

  联系人:郭焱

  联系电话:0591-83215907

  电子邮箱:fzsrsjwzc@163.com

  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栋710-2

  

  附件:1.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访学研修项目申请表

  2.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访学研修费用估算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8日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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