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3-1000-2021-0000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1-01-08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法定年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政策指引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劳〔2021〕1号
- 发布日期:2021-01-1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为了规范企业法定年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支付行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6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有关规定,现制定《2021年法定年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政策指引表》,并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鼓励用人单位引导职工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保障工作。对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员工,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支付加班工资;对在休息日加班的员工,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员工意愿安排补休,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
2021年法定年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政策指引表
法定年节假 |
时 间 |
3倍工资待遇日期 |
补休或2倍工资待遇日期 |
元旦 |
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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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日
|
1月2至3日 |
春节 |
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
2月12至14日 |
2月11日,2月15至17日 |
清明节 |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
4月4日
|
4月3、5日 |
劳动节 |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
5月1日
|
5月2至5日 |
端午节 |
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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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至13日 |
中秋节 |
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
9月21日
|
9月19至20日 |
国庆节 |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
10月1至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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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至7日 |
备注: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其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之外假期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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