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0800-2015-0003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15-05-08
  • 标    题: 关于同意福州市飞远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事项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培〔2015〕22号
  • 发布日期:2015-05-0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同意福州市飞远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事项的批复
榕人社培〔2015〕22号
来源: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5-05-08 00:00

福州市飞远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变更有关事项的报告收悉。经过审查材料并实地考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 我局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福州市飞远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由福州市鼓楼区马鞍五凤村原五凤塑革厂内变更为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路4634号房一层,增加电子商务师、物流师的职业培训,取消房地产策划师、图形图像制作员的培训。

  此复。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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