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更换福建三博福能脑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时间:2023-03-29 11:30

福建三博福能脑科医院:

你院报送“医疗机构执业登记_延续”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正》的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及组织专家评审,认为你院的申请符合要求,同意延续,予以更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福建三博福能脑科医院

二、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后县路18号17#楼

三、所有 制 形式:其他

四、医疗机构类别:其他专科医院

五、医疗机构级别:

六、服 务  对 象:社会

七、        位:300(张)     

八、经 营  性 质:营利性

九、法定 代 表人:张阳

十、主要 负 责人:翁超群

十一、有 效 期 限:自20230323日至20290322

十二、登   记    号:MA2XYAKY935010010A5392

十三、诊  疗  科 目:内科;神经内科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小儿外科;小儿神经外科专业/临床心理专业/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协议);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协议);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协议);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协议);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协议)/病理科(协议)/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康复医学专业******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323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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