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排房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接受监督、阳光操作的原则,严格政策,明确条件,认真审查,稳妥操作,有序进行。
二、配租对象合计52户:
1、一人型, 2018年仓第8~13、鼓8~11、13批52户。
三、截止2018年8月1日剩余可配租房源(建筑面积大于40小于70平方米标准房源)160套,其中一人73套、二人16套、三人71套。具体如下:
1、赤星新苑:三人型9套;
2、春风苑:三人型4套;
3、东山新苑:一人型16套、二人型1套、三人型4套;
4、冬阳苑:一人型1套、三人型2套;
5、联建新苑:一人型1套、三人型8套;
6、胪雷新城:一人型4套、三人型2套。
7、螺洲新城:一人型10套、二人型1套;
8、名桂佳园:一人型2套、三人型1套;
9、秋月苑:一人型2套、二人型1套、三人型27套;
10、上城美域:三人型3套;
11、双湖新城:一人型2套、三人型7套;
12、天御城:二人型1套;
13、西园丽景:一人型2套、二人型2套;
14、西园雅居:一人型1套;
15、西庄小区:一人型2套、三人型4套;
16、先农新城:一人型10套、二人型3套;
17、远东丽景:一人型20套、二人型7套。
四、配租时间、地点安排(共1场):
1、8月16日上午,共1场;
2、地点设于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十四层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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