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古厝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见(试行)》和《福州市古厝活化利用消防审查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
榕建消〔202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古厝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见(试行)》和《福州市古厝消防审查工作导则(试行)》已经市政府2021年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古厝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见(试行)
2.福州市古厝活化利用消防审查工作导则(试行)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文物局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