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一次公示
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
后评价报告书一次公示
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后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规划环境影响后评价总述
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是由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6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公告的省级开发区。开发区位于连江县敖江镇北部,总规划面积约244.5hm2,规划建设用地243.25hm2。规划功能定位为以发展机械、制鞋、食品和建材轻工业为主的综合工业区。2011年11月,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原福建省环保厅审查。
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文件要求,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规划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规划环境影响后评价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3600832035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1-87326793
电子邮箱:423840467@qq.com
四、规划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内容
通过规划环境影响后评价了解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评报告与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的执行情况,掌握区域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通过调整、改进、完善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等规划,促进园区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规划实施情况、开发强度对比、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范围内外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向规划环境影响后评价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规划环境影响后评价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