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结婚证指南

日期:2022-12-13 21:09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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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省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常住户口在本省的内地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部队驻地或者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本省的现役军人婚姻登记;双方或者一方工作地或者生活地在本省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之间的结婚登记,可在本省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同时,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部门更正。

  7.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应为未婚、离婚、丧偶才可登记结婚)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离婚证或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8.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材料。

  结婚双方需要共同提交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背景色为红、蓝、白均可。可根据各自的不同身份按照下列要求准备各自的办理材料:

  当事人为内地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集体户口应提供本人已加盖户籍章的个人页(有户口具体地址)或集体户口首页加个人页或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盖管理户口单位的印章加个人页}、居民身份证。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再婚当事人还应带上前次婚姻解除或终止的相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一方为港澳居民:

  本人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及港澳居民身份证。

  经港澳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当事人一方为台湾居民: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及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当事人一方为华侨:

  本人的有效护照。

  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当事人一方为外国人: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受理

  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管并签名。

  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对外办公,周末及节假日办理时间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免征。

  办理地点: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

  鼓楼区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19号嘉信大厦(五四路新华都对面)三楼(麦当劳楼上)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令(14:00-17:30);周六(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令(14:00-17:30)

  咨询电话:0591-87535114

  晋安区

  办公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22号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8、19号便民服务类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天(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非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咨询电话:0591-83641869

  仓山区

  办公地址: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金山文体中心体育馆一楼,可坐公交至燎原站)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正常上班)

  咨询电话:0591-86391719

  台江区

  办公地址:台江区儿童公园路101号台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咨询电话:0591-83285021

  马尾区

  办公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2号税务大楼2楼婚姻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0591-63190520

  长乐区

  办公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五层)。

  上班时间: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591-28923347

  福清市

  办公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东二厅福清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双方或一方的户口在福清市城区7个街道,到福清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若户口在7个街道以外的镇,需至所在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地址在各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591-85168537、0591-62109958

  闽侯县

  办公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7窗口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正常上班)

  咨询电话:0591-22273893

  闽清县

  办公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31号

  办公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591-22375916

  连江县

  办公地址: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591-26176979

  罗源县

  办公地址:罗源县凤山镇东环新村12号一层

  咨询电话:0591-26875530

  永泰县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二楼01-02窗口

  咨询电话:0591-62275665

  福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福州市涉外婚姻登记中心)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五楼

  咨询电话:0591-88286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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