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福州市供销社直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意见》
时间:2024-07-15 16:43

  2024年7月9日,榕供城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福州市供销社直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意见》学习,全体行政人员参加。此次学习主要针对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范标准、配备和经费管理、加强使用和处置管理等三个方面进行深入学习,并对下半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规范使用管理。综合办公室要按照“一车一档”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相关档案管理,严格派车登记,做好行驶里程、用油量等信息的入档管理工作。

  二要加强监督,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降低运行成本,节假日除工作需要应当封存停驶,实行公务用车维修、加油、保险政府集中采购,无特殊情况不得产生洗车费用。

  三要强化责任追究。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在车辆维修费用中虚列名目、夹带其他费用的以及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此次学习,各部门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把握和理解,切实提升了全体员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的意识,为后续高效开展公务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福州榕供城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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