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转发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2-30 17:57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转发省政府机关事务

管理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省社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闽政管综[2011]5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无事帮。

 

                       O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及中央驻榕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11年假日安排,今年“五一”放假时间从430日至52日,共三天。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省单位及中央驻闽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搞好教育,开展自查自纠

 “五一”前夕,各大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省直单位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活动的通知》(闽政管综[2011]76号)精神,积极开展节日安全教育。要利用墙报、板报、简报、电子信息等载体,宣传安全保卫、消防、保密等有关常识,使干部职工在节前普遍接受一次安全常识方面的教育。分管领导和保卫干部要高度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漏洞和隐患,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重点防范,确保责任到位

 “五一”期间,各单位要在全面落实内保、消防、保密安全责任制的基础上,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点,认真做好值班室、监控室、机要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财务室、计算机中心、消控中心、指印室、厅局级以上领导办公室、枪械库等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以及高层防雷设施的防范,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无事故。

三、落实值班,加强检查督促

各单位安排好节日值班人员和车辆,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对重要部位和易燃等重要场所,要加大巡查密度。分管领导、保卫干部要加强检查督促。节前我局将会同省公安厅、省消防部队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抽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单位。

 

                       

 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来源: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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