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上督导。2020年,是《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的第一年。为认真贯彻《管理办法》)和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2019年11月22日印发的《<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社从去年11月19日,就组织下属企业新合作公司经营管理负责人,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并要求其回单位后,认真组织中层干部学习,弄懂、弄通、弄透《管理办法》对批发企业的要求,不折不扣地从进货、配送、仓储、回收各环节执行规定要求。2019年12月18日,市供销社又专题下文,就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配送工作发出通知,要求企业严把“三关”(采购关、仓管关、配送关),做好临时零售点未售烟花爆竹的回收工作,始终做好安全工作。元月14日,市供销社又组织听取了新合作公司春节、元宵配送各项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再次强调了对烟花爆竹配送的政策要求和安全要求,再次部署检查督促工作。
二、检查中落实。元月15日,市供销社从烟花爆竹仓库库存商品的存放上,检查是否将限放区和非限放区的烟花爆竹分库区隔开来。元月22日,市供销社从账本、厂家、配送单上,检查新合作公司是否贯彻落实市烟花办确定的进入我市烟花爆竹的产品种类和产品质量要求。从该公司与临时零售网点签订的配送协议上,检查烟花爆竹燃放期结束后,回收约定和回收手续是否完善。
三、安全基础工作在加强。经过反复布置、强调、检查、督促,新合作公司安全的基础工作在加强,长效机制在形成。该公司从仓库值班、储存、装卸、配送等重要环节、重点部位以及应急处置,都制定有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应急预案,并认真实施中;配备监控日常安全情况和防范突发事故硬件设施,如仓库红外线监控探头、配套的灭火器、蓄水池、温控表、配送车上GPS定位器和灭火器等;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仓管员、危货驾驶员、押运员等,已培训完毕,持证上岗。
至此,2020年新合作公司春节期间配送的各项准备就绪,元月17日(农历二十三),开始对市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开展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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