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12-2500-2004-000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2004-11-29
  • 标    题: 新港社区居委会与福州市供销社共建协议书
  • 发文字号: 榕供综[2004]210号
  • 发布日期:2004-11-29
  • 有 效 性: 有效
新港社区居委会与福州市供销社共建协议书
榕供综[2004]210号
来源: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时间:2004-11-29 00:00

甲方:新港社区居委会

乙方:福州市供销社

一、甲方为了活跃繁荣社区文化事业,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根据资源共享原则,挖掘整修文体活动场所和现有设施,更好地为社区大众服务,特与乙方开展共建活动。

二、乙方愿尽心尽力协助甲方办好社区文化室、老人活动中心、健身活动点、宣传栏等项设施。同时,帮助甲方组建群众性文体活动队伍,协助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

三、乙方协助甲方抓好社区居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配合举办文化、未成年人教育、公德教育、科普、征兵等宣传活动;严禁赌博迷信活动;反对“法轮功”邪教组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资源共享等各项工作。

四、积极探索社区党建工作新途径。充分发挥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政治、经济和信息资源优势,构建社区各党组织密切联系的社区“大党建”格局,推动社区“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甲方希望辖区内包括乙方在内的各单位党组织给予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以尽快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区域联动,整体推进”的新局面。

 

 

 

  甲 方:新港社区居委会              方:福州市供销社

  负责人:                    负责人: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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