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12-2500-2019-000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2019-12-13
  • 标    题: 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印发全系统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供安〔2019〕304号
  • 发布日期:2019-12-1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印发全系统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供安〔2019〕304号
来源:福州市供销社 时间:2019-12-13 10:51

各直属单位,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省农资集团福州公司,各县(市)区供销社: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安办201972)文件要求,结合我社冬春季节防范火灾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州市供销社全系统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供销社

  20191213

  抄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社领导及各处(室)



  福州市供销社全系统2019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冬春期间,福州市大部分地区降水稀少、风干物燥,又适逢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频繁,是火灾高发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根据国务院、省安委会办公室工作部署,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即日起至2020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结合我社冬春季节防范火灾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检查火灾高危经营网点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加强市供销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督导和宣传,市社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社郑华琼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社其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社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及省农资集团福州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和指挥各直属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经济发展处,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日常工作。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市社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市供销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各县(市)区供销社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原则,对所辖县(市)区供销社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个阶段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并及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向福州市社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总结,以便福州市社及时汇总报送市政府安委会。 

  三、重点任务 

  ()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大检查。各单位要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要求,持续深化对宾馆、饭店、幼儿园、商场、超市、网吧、餐饮小吃店、服装批发市场、旧货交易市场、象园携城茶都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检测,因地制宜的同步增设或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加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开展老旧商场市场集中清查。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投用10年以上的老旧商场市场的火灾隐患防控集中排查整治,并于20191231日前完成。各单位要针对前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不合格的一律重新整治。重点整治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占用、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并建立隐患清单,综合运用约谈经营主体及物业管理负责人等措施,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老旧商场、市场。

  3.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加强办公大楼、职工宿舍住宅小区、市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线路的火灾隐患防控。

  4.强化“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各单位要督促下属网点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检查,掌握“三合一”场所整治动态情况。要督促违规“三合一”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

  ()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小火亡人”警示案例、冬春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等,帮教居民掌握灭火逃生自救技能;组织宣传队、消防志愿者等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全国、省、市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督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要场所和部位加强巡查,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播放观看以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家庭防火、冬季取暖、公共场所、逃生自救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知识。通过手机短信、QQ、微信向各级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对设有LED显示屏的公共娱乐场所,督促其每天播放消防安全知识标语,增强防范意识。

  () 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各单位要整合应急救援力量,成立兼职消防应急分队队伍,建立兼职消防队。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持续抓好火灾救援拉动工作。 

  四、工作步骤 

  ()部署发动阶段(20191215日前)各单位要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组织实施阶段(20191216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对照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单位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社已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处,承担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强化部门合力。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

  ()严格督导问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认真检查,严格督导。各单位要对所属企业所有网点,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网点进行认真、深入地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善于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跟踪落实、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网点必要时对其进行停业整顿。

  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部署情况及本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请于20191218日前报送市社“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2月起,每月26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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