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主站保障 > 规划计划 > 工作进展情况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早籼稻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分享到:
查看原文件链接
各县(市)区发改局(粮储局),市购销公司、福州粮食集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福建省关于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精神,切实做好2024年早籼稻收购工作,现将《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早籼稻收购工作的通知》(闽粮粮2024〕11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1、按照2024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即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127元、中晚籼稻129元,要发挥好政策托底作用,合理布设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就近售粮

  2、各县(市)区特别要坚持市场化方向,认真落实好粮食产后服务工作,切实增强为农为企服务意识,优化收购现场服务,确保做到“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