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三公示”专栏
序 号
4804847
行政许可决定书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4号
编 号
35001223X202400033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事由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行政相对人名称
福州闽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闽文教育)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MA35******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元整
救济途径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
序 号
4804847
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4号
编 号
35001223X202400033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福州闽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闽文教育)
整改期限
91350100MA35******
救济途径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备注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元整
序 号
4804847
行政许可决定书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4号
编 号
35001223X202400033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
项目名称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建设单位名称
福州闽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闽文教育)
审批结果
91350100MA35******
备注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救济途径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元整
生效日期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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