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三公示”专栏
序 号
4921014
行政许可决定书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2号
编 号
35001223X202400100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事由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某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11329198711******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结果
处警告的处罚
救济途径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
序 号
4921014
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2号
编 号
35001223X202400100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王某
整改期限
411329198711******
救济途径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备注
处警告的处罚
序 号
4921014
行政许可决定书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2号
编 号
35001223X202400100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
项目名称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建设单位名称
王某
审批结果
411329198711******
备注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救济途径
处警告的处罚
生效日期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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