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三公示”专栏
序 号
4851271
行政许可决定书
马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7号
编 号
35001206X202400048
执法依据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三十六条、《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表格009-1
处罚事由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行政相对人名称
顾某某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41225197702******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福州市马尾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救济途径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
序 号
4851271
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
马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7号
编 号
35001206X202400048
执法依据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三十六条、《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表格009-1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顾某某
整改期限
341225197702******
救济途径
福州市马尾区消防救援大队
备注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序 号
4851271
行政许可决定书
马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7号
编 号
35001206X202400048
设定依据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三十六条、《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表格009-1
项目名称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建设单位名称
顾某某
审批结果
341225197702******
备注
福州市马尾区消防救援大队
救济途径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生效日期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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