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三公示”专栏
序 号
4858429
行政许可决定书
台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8号
编 号
35001203J202401104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处罚事由
停用消防设施
行政相对人名称
福州华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3MA2Y******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福州市台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救济途径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
序 号
4858429
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
台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8号
编 号
35001203J202401104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停用消防设施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福州华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整改期限
91350103MA2Y******
救济途径
福州市台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备注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序 号
4858429
行政许可决定书
台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8号
编 号
35001203J20240110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项目名称
停用消防设施
建设单位名称
福州华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审批结果
91350103MA2Y******
备注
福州市台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救济途径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生效日期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文书下载
  • 68.jpg
  • 68.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