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三公示”专栏
序 号
4817525
行政许可决定书
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5号
编 号
35001226X202400036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处罚事由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郭某某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1322200101******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结果
给予该场所的其他责任人员郭某某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救济途径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
序 号
4817525
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
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5号
编 号
35001226X202400036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郭某某
整改期限
511322200101******
救济途径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备注
给予该场所的其他责任人员郭某某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序 号
4817525
行政许可决定书
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5号
编 号
35001226X202400036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项目名称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建设单位名称
郭某某
审批结果
511322200101******
备注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救济途径
给予该场所的其他责任人员郭某某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生效日期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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