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三公示”专栏
序 号
4934471
行政许可决定书
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93号
编 号
35001226X202400097
执法依据
《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三十七条
处罚事由
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逾期未改
行政相对人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吉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82MA8T******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结果
给予福州市长乐区吉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救济途径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
序 号
4934471
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
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93号
编 号
35001226X202400097
执法依据
《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三十七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逾期未改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福州市长乐区吉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整改期限
91350182MA8T******
救济途径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备注
给予福州市长乐区吉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序 号
4934471
行政许可决定书
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93号
编 号
35001226X202400097
设定依据
《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三十七条
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逾期未改
建设单位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吉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审批结果
91350182MA8T******
备注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救济途径
给予福州市长乐区吉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生效日期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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