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三公示”专栏
序 号
4377469
行政许可决定书
仓消重字〔2022〕第0001号
编 号
35001204J202200950
执法依据
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 法》GB35181-2017第5.3.3(c)条、第7.3.6条、第7.3.7条,第7.4.3条,第7.4.6条、第7.5条和第7.7.2条之规定
处罚事由
福州市仓山区颐馨养老园
行政相对人名称
52350104MJY4******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责令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改正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结果
救济途径
备注
序 号
4377469
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
仓消重字〔2022〕第0001号
编 号
35001204J202200950
执法依据
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 法》GB35181-2017第5.3.3(c)条、第7.3.6条、第7.3.7条,第7.4.3条,第7.4.6条、第7.5条和第7.7.2条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颐馨养老园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350104MJY4******
整改期限
责令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改正
救济途径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
序 号
4377469
行政许可决定书
仓消重字〔2022〕第0001号
编 号
35001204J202200950
设定依据
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 法》GB35181-2017第5.3.3(c)条、第7.3.6条、第7.3.7条,第7.4.3条,第7.4.6条、第7.5条和第7.7.2条之规定
项目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颐馨养老园
建设单位名称
52350104MJY4******
审批结果
责令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改正
备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救济途径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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