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三公示”专栏
序 号
4451294
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消重字〔2022〕第0102号
编 号
35001205J202210221
执法依据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5.3.3(c)条、第 7.3.2、第 7.4.3 条、第 7.4.4 条、第 7.7.1 条、第 7.4.2 条之规定
处罚事由
福州康大鞋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9135010073804******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23年11月06日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结果
救济途径
2023年11月09日
备注
晋消重销字〔2023〕第0003号
序 号
4451294
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
晋消重字〔2022〕第0102号
编 号
35001205J202210221
执法依据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5.3.3(c)条、第 7.3.2、第 7.4.3 条、第 7.4.4 条、第 7.7.1 条、第 7.4.2 条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福州康大鞋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73804******
整改期限
2023年11月06日
救济途径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
序 号
4451294
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消重字〔2022〕第0102号
编 号
35001205J202210221
设定依据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5.3.3(c)条、第 7.3.2、第 7.4.3 条、第 7.4.4 条、第 7.7.1 条、第 7.4.2 条之规定
项目名称
福州康大鞋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
9135010073804******
审批结果
2023年11月06日
备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救济途径
生效日期
202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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