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三公示”专栏
序 号
3965869
行政许可决定书
侯消重字〔2021〕第0001号
编 号
35001223J202100041
执法依据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d)条、第7.4.2条、第7.4.3条、第7.4.6条、第7.7.2条、 第7.7.3条 、第7.8.2条之规定
处罚事由
医工(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9135010008162*****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21年3月31日前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结果
救济途径
备注
序 号
3965869
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
侯消重字〔2021〕第0001号
编 号
35001223J202100041
执法依据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d)条、第7.4.2条、第7.4.3条、第7.4.6条、第7.7.2条、 第7.7.3条 、第7.8.2条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医工(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08162*****
整改期限
2021年3月31日前
救济途径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
序 号
3965869
行政许可决定书
侯消重字〔2021〕第0001号
编 号
35001223J202100041
设定依据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d)条、第7.4.2条、第7.4.3条、第7.4.6条、第7.7.2条、 第7.7.3条 、第7.8.2条之规定
项目名称
医工(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
9135010008162*****
审批结果
2021年3月31日前
备注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救济途径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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