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三公示”专栏
序 号
4603082
行政许可决定书
侯消重字〔2023〕第0001号
编 号
35001223J202300946
执法依据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8.2条、7.6.3条、7.4.2条、7.4.3条、7.7.2条、7.7.3条之规定
处罚事由
福建点创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91350121MA32******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结果
救济途径
备注
序 号
4603082
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
侯消重字〔2023〕第0001号
编 号
35001223J202300946
执法依据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8.2条、7.6.3条、7.4.2条、7.4.3条、7.7.2条、7.7.3条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福建点创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1MA32******
整改期限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
救济途径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
序 号
4603082
行政许可决定书
侯消重字〔2023〕第0001号
编 号
35001223J202300946
设定依据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8.2条、7.6.3条、7.4.2条、7.4.3条、7.7.2条、7.7.3条之规定
项目名称
福建点创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
91350121MA32******
审批结果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
备注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救济途径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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