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三公示”专栏
序 号
4842763
行政许可决定书
侯消重字〔2024〕第0002号
编 号
35001223J202400794
执法依据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7.8.2条、7.4.3条、7.4.6条、7.7.2条、7.7.3条、7.3.6条、7.3.7条之规定
处罚事由
福州高新区安适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91350100MA34******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24年7月20日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结果
救济途径
备注
序 号
4842763
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
侯消重字〔2024〕第0002号
编 号
35001223J202400794
执法依据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7.8.2条、7.4.3条、7.4.6条、7.7.2条、7.7.3条、7.3.6条、7.3.7条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福州高新区安适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MA34******
整改期限
2024年7月20日
救济途径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
序 号
4842763
行政许可决定书
侯消重字〔2024〕第0002号
编 号
35001223J202400794
设定依据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7.8.2条、7.4.3条、7.4.6条、7.7.2条、7.7.3条、7.3.6条、7.3.7条之规定
项目名称
福州高新区安适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
91350100MA34******
审批结果
2024年7月20日
备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救济途径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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