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号
- 4327437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樟消重字[2022]第0001号
- 编 号
- 35001225J202200127
- 执法依据
-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2条
- 处罚事由
- 永泰县嵩口下坂加油站(普通合伙)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91350125L033******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责令于2022年4月6日前改正
-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永泰县人民政府或者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永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处罚结果
-
无
- 救济途径
- 备注
- 序 号
- 4327437
- 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
- 樟消重字[2022]第0001号
- 编 号
- 35001225J202200127
- 执法依据
-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2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永泰县嵩口下坂加油站(普通合伙)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25L033******
- 整改期限
- 责令于2022年4月6日前改正
- 救济途径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永泰县人民政府或者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永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备注
-
无
- 序 号
- 4327437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樟消重字[2022]第0001号
- 编 号
- 35001225J202200127
- 设定依据
-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2条
- 项目名称
- 永泰县嵩口下坂加油站(普通合伙)
- 建设单位名称
- 91350125L033******
- 审批结果
- 责令于2022年4月6日前改正
- 备注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永泰县人民政府或者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永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救济途径
-
无
- 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