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2021年度消防
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以及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榕消〔2021〕112号)、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抽查的通知》(榕消办〔2021〕57号)要求,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24日期间,支队抽调技术骨干、行业领域专家,对全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等单位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以及消防安全评估项目依法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主要采取随机抽取、实地核查的方式,检查了今年以来我市区域范围内的75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其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54个,消防安全评估项目21个,涉及61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重点核查了不具备从业条件的机构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出具虚假、失实文件;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实施消防设施维护检测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发生火灾时未发挥应有作用等直接威胁消防安全的情况;承接业务未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其他单位兼职的违法违规行为;技术服务活动书面结论文件是否真实有效,执业记录是否齐全规范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档案是否规范等情况的内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依法规范执业意识不强,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
1.合同无签订日期,无法核对合同的时效性。
2.合同未注明服务项目建筑高度和面积、火灾危险性以及用途等基本情况。
3.合同未明确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的范围,如维保的消防设施种类和工作事项,安全评估的内容及标准等,导致实际开展的工作存在缺漏和偏差。
4.合同未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随意变更与实际负责人不一致的情况时有发现。
(二)执业活动不规范,执业过程不合规
1.未规范在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2.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或存在代签字、补签字的现象,未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3.未依规制定消防设施保养计划,保养计划未分系统制定,未明确设施的名称、保养周期和保养内容。
4.消防安全评估服务未成立评估项目组,未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无法保证评估结论的质量。此次抽查21个消防安全评估项目,其中14个检查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率达三分之二。
(三)对消防技术服务档案建设和管理不重视、不完善
1.未按要求建立技术服务档案,各类服务记录、资料等零散放置,未按项目进行收集整理并归档。
2.消防技术服务记录内容缺失较为严重,有的仅有自动设施检测打印凭条,无法体现整个技术服务过程。
3.档案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落后。如对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热敏打印凭条未妥善留存,出现字体消失的情况;未采用视频、照片等影音手段留存执业信息。
(四)技术服务质量差,甚至涉嫌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1.质量管理文件缺失或只是用于检查,实际工作未执行。维护保养报告普遍表述不准确、不规范、不严谨,无法有效反映维护保养内容和实际情况。
2.维保工作停留在检测情况记录阶段,未按要求及时维修故障以及进行日常养护,出现只检测不保养、只维修不保养的情况,导致设施故障率偏高。
3.消防安全评估存在评估缺项的情况,未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以及消防管理三个方面内容进行全面评查,导致出现建筑定性错误、防火间距不足及未按标准设置消防设施等重大缺漏。
4.存在项目负责人未到场执业,实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无相应从业资格情况,无法保障服务质量。
5.此次抽查的75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共发现严重缺陷(A类)188个,中等缺陷(B类)209个,轻缺陷(C类)34个。有多个项目涉嫌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仅是市场经营主体,更是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的重要一环,需要承担明确的法律责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牢固树立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遵循客观独立、合法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增强依法经营、规范服务、质量为本的理念,规范从业行为,完善管理机制,增强专业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执业意识,全面深化、细化、强化到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各个环节,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服务质量。
(二)加强管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从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服务设备配备维护、从业人员培训教育、项目采集录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要切实对照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内控机制,加强技术服务活动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开展安全评估、检测、维修保养活动,对服务情况作出客观真实、完整的记录,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档案,杜绝违规承接业务,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消防部门将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的研判,对诚实守信、内控严密、从业人员管理到位、工作质量较高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降低抽查频率,反之,加大抽查频率;对屡查屡犯的,从严从重处罚。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指派无从业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属地消防部门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作出消防行政处罚的,各地应当在作出消防行政处罚决定后三日内将相关情况报告支队。依法依规处理涉及其他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的,各地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函告属地其他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处理。
(四)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管理。各级消防部门把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质量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点,通过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抽查;根据消防监督管理需要实施专项检查;发生火灾事故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时实施倒查;对举报投诉和交办移送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从业行为进行核查。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管力度,切实提升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质量水平,营造执业依法依规、服务优质高效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环境。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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