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
福州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2月12日印发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绿化补(赔)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规〔2025〕2号),现就有关情况作出以下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市于2018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18〕153号),该规范性文件执行6年多来,为严控占用绿地行为及规范绿化赔(补)偿费征收起到重要作用。 为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推进涉及民生的项目建设,须对原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 (二)制定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 2.《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3.《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18〕153号) 二、主要内容 重新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绿化补(赔)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大部分保留《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18〕153号)内容,调整了非经营性建设项目永久占用绿地的缴纳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取消原套用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计取绿化补偿费的规定,调整为套用建设项目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即建设项目相应用地性质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加上直接绿化费,乘以占用绿地面积计取绿化补偿费。 对于经营性建设项目永久占用绿地的缴纳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不变,按住宅用地相应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2倍加上直接绿化费,乘以占用绿地面积计取绿化补偿费。 为了与福建省对建设项目涉及临时占用绿地,缴费的名称统一,新印发的通知将建设项目涉及临时占用绿地需缴纳的费用名称,由原来的绿化补偿费改为绿化赔偿费。 三、关键词诠释 建设项目涉及临时占用绿地,缴纳的是绿化赔偿费;建设项目涉及永久占用绿地,缴纳的是绿化补偿费。 四、范围期限 本《通知》自2025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福州市园林中心审批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3825673[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