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暂行)》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3-01 17:56 来源:教育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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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一、制定背景

2023年5月23日13时50分,湖北武汉市汉阳区弘桥小学月湖校区教师刘某在校内驾车将该校一年级学生谭某撞伤,后谭某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为提升校园交通安全,避免发生类似事故,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的通知》(闽公综〔2023〕199号)的要求,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规定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

三、主要内容

一是车辆进入学校一般须满足四个条件:校门口能满足人车分流或做到安全隔离,校内有合规的车辆停放场地或地下停车场,进入车辆能够全程进行监管,车辆行驶的线路、停放的位置没有师生集体活动。

二是涉及学校要制订校园内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校园内车辆管理,要明确车辆速度、路线、停放位置等。

三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时要进行正确引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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