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福地 美丽福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政策解读
日前,市政府印发《生态福地 美丽福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考察时指出:“福州是有福之州,生态条件得天独厚,继续把这座海滨城市、山水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好造福人民群众”,点明了福州的福地定位和生态优势,为建设新时代美丽福州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发布,对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州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在确立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基础上,实施升级版生态城市建设,建设生态福地、美丽福州,打造我国东南沿海生态中心,支撑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市政府制定印发了《规划纲要》。
二、纲要特色
(一)赓续传承、生态引领。传承习近平总书记主持编制“3820”战略规划时提出的“城市生态建设”理念,将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的前瞻性、开创性的理念创新和实践探索作为美丽福州建设的坐标定位和根本遵循。基于福州市生态优势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考虑,在福州市建成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基础上,首次提出福州市建设东南沿海生态中心战略定位,高标准严要求,系统推进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等领域建设,争做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二)全面谋划、系统设计。对照“生态福地 美丽福州”建设要求,《规划纲要》谋划提出了“一个样板”“六大标杆”“两大典范”的建设框架,具体表现为:以构建低碳协同活力强劲的绿色发展样板为引领,建设绿色和谐生态宜居的美丽城镇、生态富民业兴绿盈的美丽农村、水清岸绿文盛景美的美丽河湖、人海和谐滩净海碧的美丽海湾、集约循环低碳智慧的美丽园区、文明健康简约适度的美丽风尚等六大标杆,打造多维联动健康稳定的生态安全典范和多元共治创新高效的治理体系典范。
(三)开拓创新、先行先试。立足福州在国家和区域战略中的核心作用,发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多区叠加优势,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激发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强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乡村生态振兴、两岸融合、城市精细化管理、绿色金融等领域改革系统集成,推动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素质协同并进,不断提高福州市生态文明改革的辨识度和影响力。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定位
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打造绿色发展“一个样板”,全方位推进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美丽风尚“六大标杆”建设,构建生态安全、治理体系“两大典范”支撑体系,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山清水秀城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打造东南沿海生态中心,塑造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美丽福州样板。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美丽福州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27年,美丽福州建设成效显著,美丽福州建设形成一批示范样板;到2030年,美丽福州基本建成;到203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福州全面建成。
绿色经济发展典范方面。到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到2035年排放强度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美丽城镇建设标杆方面。到2025年,福州市主城区的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和长乐区率先达到美丽城市目标(试行)要求;到2027年,福清市、闽侯县和连江县达到美丽城市目标(试行)要求;到2030年,罗源县、永泰县和闽清县达到美丽城市目标(试行)要求。
美丽乡村建设标杆方面。到2025年,两个县整县建成美丽乡村,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50%,到2030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
美丽河湖建设标杆方面。到2025年,打造美丽河湖建设样板,初步建成闽江、敖江等美丽河湖。到2027年,建成美丽龙江,全市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50%左右。到2030年,在闽江、敖江、龙江等主要河流、重点岸段打造一批“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到2035年,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愿景,全面建成人水和谐共生的美丽河湖。
美丽海湾建设标杆方面。到2025年,福州8个海湾全部建成省级美丽海湾,福州滨海新城岸段、福州鉴江半岛—黄岐半岛东部海域建成国家级美丽海湾。到2027年,兴化湾、福清湾力争建成国家级美丽海湾。到2035年,全部8个湾区建成国家级美丽海湾,全域美丽海湾的生态环境品质和生态服务功能得到全面提升。
美丽园区建设标杆方面。到2025年,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美丽园区的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20%。到2027年,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美丽园区建成率达40%左右。到2030年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美丽园区建成率达60%左右。到2035年,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全部建成美丽园区。
美丽风尚建设标杆方面。到2025年,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县(市)区总数达到6个。到2027年8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或“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标准,并完成9个创建工作。到2035年,80%以上县(市)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
生态安全保障典范方面。EQI指数稳步提升;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1.89%,森林蓄积量达到5250万立方米。到203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森林蓄积量达到5600万立方米;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2025年达到80%,2035年达到85%。
现代治理体系典范方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逐步完善,到2035年全面推行。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到2027年高于93%,到2035年高于98%。
(三)重点任务
绿色经济发展典范方面,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以产业生态化为导向,推动构建区域绿色发展格局,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做优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壮大数字经济、海洋经济,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打造低碳环保、活力强劲、健康有序、协同发展的绿色发展样板。
美丽城镇建设标杆方面,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立足福州山清水美、江海连绵、人文荟萃的优势,提升城市山水风貌,增强城镇生态产品品质,全力打造山水福道品牌,有序推动城市更新,提高城市韧性,依托数字福州建设,提升城市智治水平,打造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城镇标杆。
美丽乡村建设标杆方面,以乡村生态振兴为助力,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强乡村传统特色风貌保护,打造安全清洁的绿色环境、恬静舒适的宜居家园,建设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繁荣生态文旅融合的富民产业,建成生态富民、业兴绿盈、钟灵毓秀、物阜民丰的美丽乡村,将福州乡村树立成美丽乡村的全国标杆。
美丽河湖建设标杆方面,坚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全域治水,推动水资源高效配置供给,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水环境持续改善提升,水文化日益繁荣兴盛,打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文盛景美、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标杆。
美丽海湾建设标杆方面,坚持陆海统筹,协同推进沿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实施陆海一体化防治,持续开展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海洋岸线保护与生态修复,维护海洋生态资源,提升亲海品质,推动“美丽海湾”建设与文化、旅游发展等领域深度融合,打造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标杆。
美丽园区建设标杆方面,坚持高端化、低碳化、循环化、生态化、智慧化,以园区建设作为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工业污染治理的关键抓手,优化园区定位布局,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高园区智慧管理水平,以园区建设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打造绿色低碳、集约循环、智慧高效、产城和谐的美丽园区标杆。
美丽风尚建设标杆方面,发挥福州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先天优势,梳理总结总书记生态文明理念和实践经验,结合福州历史文化底蕴和侨乡家园优势,弘扬生态文明思想和传统生态文化,强化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培育全民生态自觉,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培育简约适度、绿色生态、低碳环保、文明健康、环境友好的美丽风尚标杆。
生态安全保障典范方面,坚持生命共同体理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化生态保护一体化监管,筑牢福州生态保护格局,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维育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节点生态安全,建设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打造命脉相连、良性循环、多维联动、健康稳定的生态安全典范。
现代治理体系典范方面,深化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畅通多元共治的渠道,深化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运用市场、法制、科技“组合拳”,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多元共治、创新高效、科学智慧、系统完备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