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紧急通知!全市大排查!大整治!

日期:2024-04-17 11:39 来源: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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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子被隔成好几间

厕所就在卧室头顶上

……

群租房带来的安全隐患

一直备受关注

最新消息

4月20日至6月20日

福州将开展

全市群租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排查整治范围包括

成套住宅小区群租房

及不符合出租要求的经营性自建房

  记者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在2023年群租房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福州市将继续开展群租房排查整治工作。

  核实认定为群租房的,做到“三个一律”,即一律清人、一律封房、一律整改。市民可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举报电话等渠道举报线索,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群租房排查整治工作。

  “群租房”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整改期间将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电话举报等渠道收集线索;通过网格员、物业企业、街镇、村居对所属区域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目标在两个月内对我市群租房进一步摸清底数,发现问题立整立改,达到去存量控增量的目的,全面消除群租房带来的安全隐患。    

  按照边排查、边纠正、边处置的原则,核实认定为群租房的,一律清人、一律封房、一律整改,务必限期整改到位。经营性自建房认定为不符合出租要求的,必须立即停止营业,30天内清人封房,确保房屋使用安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厉追责处置,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群租房”认定标准分为两种

  01成套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套房,认定为群租房:

  将成套房内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隔为若干小间出租的。

  将成套房内原始设计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空间出租用于居住的。

  出租的成套房内增设明显多于原设计数量的卫生间、电表、水表等设施的。

  其他随意改变成套房内使用功能的。

  02自建房

  自建房出租的视为经营性自建房,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号)认定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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