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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所需材料
时间:2024-03-07 09:00

  一、申报材料: 

  1.邀请单位申请报告并加盖公章(内容包含邀请单位基本情况、双方往来背景情况、受邀人基本信息、来访事由等)

  2.邀请单位《声明书》,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附件可下载); 

  3.《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审批表》并加盖公章(附件可下载,一式3份),由属地县(市)区外办核实后填写意见及盖章; 

  4.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受邀人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务;来访目的、访问地点、停留天数、费用来源即国际机票和在华食宿行费用承担、签证使领馆;邀请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并附访华日程安排 

  5.受邀人护照个人资料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受邀人曾有来华记录的,需提供来华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受邀人的任职证明(由受邀人工作单位出具,加盖受邀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名) 

  7.邀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邀请单位上一年度完税/涉税/纳税证明; 

  9.与受邀方有关的已签订的购销合同、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运提单等,以及邀请单位与受邀方的往来文件、信函或邮件记录,并加盖公章; 

  10.《外国人入出境信息反馈表》并加盖公章,如无特殊原因需在受邀人离境10日内将反馈表与来华签证页和入出境记录页复印件一并提交我办,否则暂停该邀请单位后续申请(附件可下载)。 

  以上材料均请清晰打印,保持原件大小,不要缩放,并按材料及人员顺序整理。 

  二、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向属地县(市)区外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书面材料由县(市)区外办核实盖章后,提交至市外办审核

  三、受理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812,电话:0591-87552455(邮箱地址:fzsswc@163.com)。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69月)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其他月份) 

  五、各县(市)区外办通讯方式:    

  1.鼓楼区外办:福州市津泰路98号鼓楼区政府5号楼3层,0591-87552245 

  2.台江区外办: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区委大楼16楼,0591-83206385 

  3.仓山区外办:福州市闽江大道236号仓山区政府四楼326,0591-83139832 

  4.晋安区外办: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政府大楼1号楼505室,0591-83662900 

  5.马尾区外办: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68号,0591-83680210 

  6.长乐区外办: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2号楼1015室,0591-28928513 

  7.福清市外办:福清市玉屏街道一拂街28号机关大院3号楼6层,0591-85655776 

  8.闽侯县外办: 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县政府大院1号楼2层,0591-22079966 

  9.连江县外办:连江县凤城镇八一六北路81号县人民政府,0591-62999170 

  10.闽清县外办: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县政府大楼3层,0591-22375032

  11.罗源县外办:罗源县北大路15号县政府大院,0591-26821580

  12.永泰县外办:永泰樟城镇县府路1号县政府办公大楼四层 0591-24855628
来源:福州市外事办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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