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
榕政办规〔2023〕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制定了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车辆运输证、驾驶员证等审批事项的工作规范,《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涉及的网约车行政审批事项均已纳入其中。为规范开展网约车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榕政办〔2017〕99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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