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1-0200-2024-0003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4-09-05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民健身·‘绿’动榕城”建设的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榕政办规〔2024〕26号
- 发布日期:2024-09-14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建设“健康福州”的号召,充分发挥体育在全民健康和全面小康的功能性作用,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全民健身运动,提高我市绿色出行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体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民健身·‘绿’动榕城”行动为牵引,大力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运动出行方式,完善绿色出行保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底,建成具有福州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举步可就的场地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保持52%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0平方米以上;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保持在40%以上、绿色出行比例保持在80%以上;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普遍生活方式,人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1.优化城市全民健身功能布局。深入推进“体育惠民工程”,围绕“群众身边”要求,将全民健身设施覆盖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全过程,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示范圈”,统筹指导各县(市)区打造“社区体育场”“健康体育公园”等老百姓家门口的体育运动场所;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源建设共享健身空间;新建居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新建小区体育设施100%覆盖;落实全龄友好理念,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参与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便利,新建体育场馆无障碍设施设置率100%。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园林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打造绿色便捷全民健身新载体。推进区域内健身步道、沿河步道、城市绿道互联互通;推进龙舟主题公园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龙舟水上活动项目;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在现有郊野公园、城市公园中因地制宜配建一定比例的健身设施;推进户外运动配套设施,加强山地等户外运动营地及登山道、徒步道、骑行道等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和覆盖延伸,每年新建和改造不少于200个篮球、足球、网球、羽毛球、智慧健身房、健身路径等中小型体育场地(设施),加强乡镇、街道健身场地器材配备,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坚持将政府、社会、个人力量深度融合,推动全民健身共建共治共享。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园林中心、市水务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提升公共交通便利性和服务性
1.加大设施投入。加快报废老旧车辆、推进动力电池换新,每年新增更新100辆以上纯电动公交车,到2027年底前,实现新能源公交车占比96%以上;推进东部办公区、洪塘等公交场站建设,新增公交场站面积1.5万平方米,为线网布局优化提供基础保障;结合道路改扩建,每年提升改造中途站50座,创造良好的候车环境。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古厝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推进两网融合。结合大数据分析,通过截短、截弯取直、调整走向和运营时间等方式,每年新增优化公交线路30条以上,重新打造“干线+接驳+多样化”的三级公交线网,提高公交出行效率;结合地铁4号线后通段、F1滨海快线、2号线东延段等开通运营,围绕地铁骨干通道削减、优化重复干线公交,重点补充覆盖轨道盲区;持续评估各地铁站点换乘接驳需求,加强接驳需求旺盛区,精准接驳需求集中区,加强常规公交向轨道交通的客流喂给。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古厝集团、市地铁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创新运营模式。一是公交方面。选取16条远郊线路开展响铃式停靠试点,并根据试点成效及站点客流情况,扩大响铃式停靠应用范围,缩短乘客候车时间;评估公交网格化管理试点情况的效果,推动接驳需求集中区的精准接驳,逐步实现班次同频,运营同步,做到“地铁一到,公交即发”;进一步挖掘个性化出行需求,与各大工业园区及教育、卫健、文旅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大力发展定制公交、通勤专线等多元化服务模式。二是地铁方面。滨海快线F1线实行“大站快车”,通过在重点车站停靠、普通车站越站的方式,加强福州主城区与滨海新城的沟通联系,有效提升地铁出行效率;逐步优化运输组织、增配电客车及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等方式,力争到2027年底前,主要地铁线路(1、2号线等)实现工作日早晚高峰期内运营行车间隔缩短至4分钟以内。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古厝集团、市地铁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完善惠民政策。继续开展公交地铁换乘优惠,在公交与地铁之间换乘享受不同的优惠,鼓励“公交+地铁”出行;组织共享单车企业研究公交地铁与共享单车换乘优惠活动,鼓励“公交+单车”“地铁+单车”高效出行;每年定期开展以绿色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绿色出行宣传氛围,培育市民绿色出行习惯;参照国内各城市地铁的累积优惠乘车政策,研究我市地铁运营累积优惠乘车活动,降低地铁出行成本。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数据管理局、市城管委、市古厝集团、市地铁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全面深化开展五大“‘绿’动榕城”行动
1.“绿”动·机关。深入机关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各级机关单位可结合文明单位建设和党建、工会、团委、妇联等相关工作,开展科普宣讲、文体活动,普及绿色出行、运动健康知识;各级机关单位要积极倡导“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出行理念,鼓励推行“每周少开一天车”,引导广大机关干部尽量选择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
〔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绿”动·校园。将全民健身和绿色出行知识纳入学校日常教学,从小培育学生的意识和习惯。各学校除每年举办的校运会以外,还要结合各学校、各班级的实际情况,积极举办系列的体育竞赛,鼓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培养健康意识;积极推进校园舞龙舞狮、武术、象棋等传统体育项目发展,加大校园棒球、手球、橄榄球等新兴体育项目培训交流力度,不断扩大参与面与竞技水平;加大对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资金保障力度,进一步扩大开放面,学校新建室外体育场地设施与向社会开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绿”动·社区。街道(乡镇)牵头,部门、社区配合,依托社区文化中心、文化广场等场所,围绕“绿色+出行”“体育+文化”“运动+科学”等,聚焦更轻量、更有趣、更时髦的社区体育活动门类,开展社区运动会、亲子活动、趣味运动等,降低体育运动门槛,让居民就近参与,搭建体育惠民、科学健身、绿色出行的平台;兼顾不同人群健康健身需求,结合社区社会圈区位与属性特征差异,优化全民健身设施配置,让人民群众公平享有便利普惠的公共体育服务。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绿”动·企业。借助企业的人流和场地优势,探索与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合作,把绿色出行、运动健康理念注入企业文化;根据企业需求,各县(市)区对属地企业开展职工运动会、企业户外群众性活动(如球类、登山类、山地自行车等)进行指导;引导山地运动、自行车等体育运动基础好的单项体育协会共商,生成联办类示范活动;鼓励创建职工自发性绿色低碳、环保、运动等兴趣小组,不断完善覆盖全员、规范有序、富有活力、就近就便的员工文体组织网络。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绿”动·景区。积极指导各行业协会与社会力量合作探索在景区景点、历史文化街区、公园等场所设立特色文化广场,因地制宜开展“‘绿’动·景区”系列活动,推动体育赛事与自然景观、文化氛围、商业环境紧密结合,逐步形成文旅融合发展业态的“体育+文旅”模式;进一步提高旅游景区观光等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应用占比,推进旅游景区等区域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支持打造“健康体育公园”,配备多样化运动场地,公园沿线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及绿色出行知识科普,帮助市民实现“健身自由”。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园林中心、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全力打造“全民健身·‘绿’动榕城”品牌
1.打造“2+12”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深化开展大型群众性体育赛事,充分发挥龙舟邀请赛和福州马拉松赛2个重点赛事龙头作用。上半年,重点开展龙舟邀请赛,并结合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组织举办登高、健步行、自行车等赛事;下半年,重点开展福州马拉松赛,并结合全民健身日等节点,组织举办全民健身日交流展示、海峡两岸交流活动、户外定向越野赛等系列赛事;各县(市)区至少要拥有1个有区域影响力的体育品牌赛事,达到“一县区一品牌”,乃至“一县区多品牌”,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一批具有鲜明福州文化特色、带动群众广泛参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品牌体育赛事。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推动“双百”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以实现年均组织赛事活动300场以上、参与群众100万人次以上为目标,各县(市)区应积极创造条件,引进、举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与赛事活动组织,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徒步、登山、山地自行车、攀岩、露营、卡丁车、水上等体育活动,力争做到“月月有赛事,人人爱健身”,大力倡导运动、健康、低碳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创新打造“City+”城市运动模式。结合福州文化地标及知名景点,创新推出“City Walk—城市漫步走”“City Run—公益健康跑”“City Ride—绿色骑行游”“City Dance—舞动榕城”“City Climb—健康登高行”等5大类主题活动,促进体育与旅游、健身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强化“全民健身·‘绿’动榕城”行动宣传。联动中央、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和县(市)融媒体中心组建传播矩阵,做好“全民健身·‘绿’动榕城”行动宣传工作;依托“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利用网络、广告等方式高频推广,扩大宣传触达率;加大对“‘绿’动榕城”建设成果的宣传报道,共建共享低碳、健康、有序、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常态化发布相关信息,如“城市运动”精品线路、“15分钟健身示范圈”等新闻报道,以及其它围绕“‘绿’动榕城”开展的相关活动和资讯。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市、县两级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行动落实到位。
(二)完善政策机制。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长效机制,各县(市)区、高新区结合实际,制定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绿色出行奖励机制、奖励积分等方式促进绿色出行。
(三)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全民健身·‘绿’动榕城”活动工作评估,将“绿”动系列活动作为推荐争创文明单位等项目的重点内容,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全民健身、绿色出行覆盖面。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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