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企业在闽承接小型水利项目,是否需要办理监理企业入闽登记?
外省企业在我省承接水利工程无须进行备案。根据我厅2018年印发的《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货物生产、招标代理、质量检测等单位”,可直接访问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自行登记企业信用信息,网址链接为http://27.156.118.74:18001/#/statistics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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