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需要资质吗?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和监测单位水平评价工作的意见》,已取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资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资质认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所属单位:水利局 所属分类:资质与证书 时间:2024-03-26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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