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过期了还需要办理换证吗?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会〔2017〕10号),自2017年11月20日起,我省各级财政部门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实施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并按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所属单位:财政局 所属分类:财政管理 时间:2023-10-08 12:0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