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有哪些类型?

  (1)对于无法定抚养人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
  (2)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3)对于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
  (4)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时要适当提高对儿童的救助水平。
所属单位:民政局 所属分类:社会福利 时间:2023-12-21 15:2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