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有哪些类型?

  1)对于无法定抚养人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

  2)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3)对于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

  4)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时要适当提高对儿童的救助水平。

所属单位:民政局 所属分类:社会福利 时间:2023-12-2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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