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设置地名标志吗?

《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标准地名及相关信息应当在地名标志上予以标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

所属单位:民政局 所属分类:社会事务 时间:2023-09-26 22:0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