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得享受低保?

  1.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2.拒绝配合低保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

  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

  4.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

  5.法定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

  6.人为故意闲置承包土地的;

  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

  8.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造成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违法人员本人;

  9.根据规定不得享受城乡低保的其他情形。

所属单位:民政局 所属分类:社会事务 时间:2024-05-2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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