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对互联网募捐是如何规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进行,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进行。

  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展示、捐赠支付、捐赠财产使用情况查询等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提供服务,不得向其收费,不得在公开募捐信息页面插入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链接。

所属单位:省民政厅 所属分类:社会事务 时间:2024-09-1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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