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哪些信息?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所属单位:生态环境局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 时间:2023-09-2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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