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长时间要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所属单位: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所属分类:安全生产 时间:2024-06-21 16:2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