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为个人代办或挂靠办理职工医保要承担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的劳动关系(包括挂靠、代办)、财务会计报表等证明材料,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或者骗保提供便利。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部门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中央部门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1000001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851 闽ICP备11009988号
Copyright 2009 福州市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