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

 1. 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4.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5.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所属单位: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所属分类:基金监管 时间:2024-08-1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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