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福州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3-07-16 16:18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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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2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82.01亿元,完成代编预算数的101.4%,增长19.4%;省补助收入121.0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7.46亿元;调入资金8.05亿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63亿元,收入合计639.17亿元。

  公共财政支出410.73亿元(含上级补助和上年项目结转支出等,下同),增长13.1%;上解省支出56.97亿元;调出资金1.78亿元;债券还本支出2.6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6亿元,支出合计482.36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合计639.17亿元,支出合计482.36亿元,项目支出结转98.45亿元,净结余58.36亿元,比上年增加7.66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311.39亿元,完成预算数的65.5%,下降41.4%;上年结余收入157.3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03亿元;调入资金2.75亿元,收入合计482.53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347.70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63亿元;调出资金2.10亿元,支出合计351.43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合计482.53亿元,支出合计351.43亿元,收支相抵,项目及土地成本结余131.10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3、社保基金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社保基金收入69.07亿元(含社保基金专户收入,下同);上年结余77.3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9.3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50亿元,收入合计208.26亿元。

  社保基金支出94.95亿元(含社保基金专户支出,下同);上解上级支出3.0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1.87亿元,支出合计109.87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合计208.26亿元,支出合计109.87亿元,结余98.39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49.58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6.8%,增长11.3%;省补助收入17.6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6.42亿元,收入合计213.63亿元。

  公共财政支出102.48亿元,增长8.1%,其中:当年预算支出77.1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76.3%;上级补助支出12.56亿元;上年项目结转支出12.75亿元;上解省支出36.32亿元;调出资金 1.1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6亿元,支出合计150.20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合计213.63亿元,支出合计150.20亿元,项目支出结转43.62亿元,净结余19.81亿元,与上年持平。

  2、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95.86亿元,完成预算数的37.6%,下降72.2%;上年结余收入92.6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29亿元;调入资金1.14亿元,收入合计192.95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115.8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3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0.51亿元,支出合计126.75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合计192.95亿元,支出合计126.75亿元,收支相抵,结余66.20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3、社保基金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社保基金收入32.59亿元;上年结余49.2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7.5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50亿元,收入合计131.81亿元。

  社保基金支出57.8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9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1.87亿元,支出合计70.62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合计131.81亿元,支出合计70.62亿元,结余61.19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4、上下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市本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96亿元,比上年减少2.91亿元。争取一般预算专项补助资金22.69亿元,比上年增加5.8亿元,增长34.3%。

  市本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下达各县(市)区资金20.42亿元,比上年增加0.43亿元,增长2.2%,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2.98亿元;专项补助17.44亿元,增加0.93亿元,增长5.6%。

  5、法定支出等重点科目执行情况

  2012年市本级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出保障力度,法定支出等重点科目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教科文卫、农业、社保六大类科目支出共计41.99亿元,其中:教育支出执行率94.6%、科技支出执行率86.7%、文体支出执行率75.2%、医疗卫生支出执行率78.6%、农林水事务支出执行率70.9%、社保和就业支出执行率84.4%。

  6、市本级项目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末市本级项目结转资金26.61亿元,2012年已使用16.00亿元(含对下补助),未使用10.61亿元,具体科目结转如下:城乡社区事务2.3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4亿元,其他支出1.16亿元,交通运输0.99亿元,节能环保0.96亿元,商业服务业0.90亿元,一般公共服务0.59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0.46亿元,医疗卫生0.31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0.31亿元,农林水事务0.26亿元,公共安全0.22亿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0.17亿元,国防0.1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教育、科技等0.27亿元。

  二、财政部门主要工作情况

  201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严格执行预算,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攻坚克难,增收节支,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一)千方百计确保收入完成

  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接近600亿元大关,完成了年初人大通过的收入任务。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分析。继续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分析经济形势、财税政策、企业经营状况等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增强税收收入预测分析的时效性。二是加强收入征收管理。主动配合税务部门,加强了对重点税源、主体税种的依法征管,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强化税收稽查,加大了对历史遗留土地增值税、契税的清查清收力度。强化了对房屋租赁、餐饮等零星税源的征管力度。扎实推进非税收入征管改革,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抓好税源基础建设。主动介入招商项目的事前收入谋划设计,提高招商实效,培植后续财源。同时,积极争取外地税源回流,及时兑现了总部经济、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等税收优惠政策。

  (二)集中财力促进经济发展

  充分运用财税政策工具,强化经济运行调节,推动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减免小微企业税收、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等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落实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等一系列财税扶持措施,缓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税费2.30亿元,兑现出口退税98亿元,减免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拨付资金7.50亿元,支持物流业、旅游业、航空业及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降低现代服务业企业税负。拨付工业资金与科技创新资金4.20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三维”项目推进,积极参与研究项目招商引资政策的制定,推动了与重点企业的战略框架合作,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三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农村环境生态保护,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协调解决了市区企业搬迁到县(市)的税收征管与收入归属问题。支持各类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结对县搭建产业集聚平台,扶持产业转移和项目引进,支持县域产业发展。

  (三)优化支出保障民生投入

  在财政收支矛盾凸显的情况下,坚持将财力向民生倾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全市财政与民生相关支出达292.08亿元,增加34.99亿元,增长13.6%,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71.3%。一是教育、卫生、文体等社会事业投入持续加大。全年教育增支24.56亿元,较好地完成了省下达22.9%的考核任务。加快公立医院建设,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保障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积极推进八城会筹备工作。二是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落实社保资金,实现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为五城区1.75万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发放低保金。支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增加对城乡低收入群体节日生活补贴。拨付5.86亿元,推进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是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改善。投入23.13亿元,推进城区内河综合整治和实施电力线路缆化下地。实施闽江流域生态保护,加快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绿化美化投入,推进城市绿道和慢行系统建设。完善市区交通标线、电子警察等监控设施。支持公交优先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四)财政管理扎实推进

  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总体要求,加强财政管理、深化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和支付改革。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监控系统建设,县(市)区全面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非税收入电子缴库试点,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启动实施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切实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完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工作,及时掌握和分析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加快民生及重点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加大结余资金清理力度,统筹用于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支出,并与部门预算编制挂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稳步推进财政绩效监督工作,对中小企业生产性贷款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基金等八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的全过程试点。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项目资金重点检查。四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逐步规范。加强债务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科学有效地调度资金,及时偿还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本息,减轻债务利息支出。建立偿债基金,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2年的财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工作目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财政增收基础尚不稳固、增收难度加大,实体经济基础仍较薄弱,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升,财政收支矛盾仍比较突出等。为此,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财政管理等措施,逐步改进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同时,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全力推进闽江口经济区加速发展,为服务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州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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